应聘人员还须具备《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:
(一)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以下,具有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0岁,正高职称可放宽至45岁;
(二)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聘应符合广州市入户人口准入条件;
(三)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考虑:
1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;
2、单列市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行政主任一年以上;
3、担任一项省级以上或两项市(厅)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(前二名);
4、曾任中华医学会省级专科学会委员以上职务,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。
5、应聘管理岗位者,有行政管理或临床医疗工作经验,愿意从事行政管理工作。
二、招聘时间、地点和要求
(一)报名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1月20日
(二)报名地点:广州市多宝路63号(广州医学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)邮 编:510150
联系电话:020-81292846、81292621
(三)报名要求:个人持本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毕业推荐表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相关外语证书、职业(执业)资格、职称证书、学习成绩单及排名、个人业绩材料、近期照片等到上述地点或以邮寄方式报名。
三、考核办法
(一)考试的范围与办法:
1、考试的范围:考试包括专业笔试、面试、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进行。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,通过考试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、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潜力。
2、考试时间:具体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为准。
3、考试的办法:
(1)面试: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水平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组织管理能力、外语口语、仪表气质等。按照成绩高低,以招聘岗位数1: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,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个别紧缺专业可视情况确定入围比例。
(2)专业笔试:对硕士以下学历的应聘者进行专业及相关知识笔试,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。
(3)实际操作考试:对本专业基础知识与临床技术进行操作考试。
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、专业笔试、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构成,均采用百分制,合格成绩为60分。面试和专业笔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%,实际操作考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%。
(二)体检:
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,依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。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,体检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医院支付。
(三)考核:
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,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团队精神、业务能力(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)、工作业绩等。采用百分制,合格成绩为60分。
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、列入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、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,可适当简化考试程序,或直接以考核方式招聘。
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,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。
(四)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:
将考试、体检、考核结果,报我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期间,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,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。
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